法律问答

你好,我被代理介绍去看房子,房东签订了购买合同,中介人在没有房地产证的情况下欺骗了房东,经过与房东协商后,房东无条件退还押金,这笔交易不是,但中介人已经收取了10000元的服务费,我们可以合法回去吗?

2020-04-28 07:28: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的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如果买方无正当理由违约定金不退,卖方违约双倍返还定金。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有如下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一般来说,定金退不退要看买卖双方是谁违约。如果是卖方违约,那定金可退。买方违约,则定金不可退,具体看买卖双方如何协商。
  • 房租租赁合同不退定金的请款情况需要具体分析,一般来说,若是承租人违约的,租房子的定金是不退的,因为定金,就是定下房子交纳的押金,如果你不租了,说明是你违约失信在先,那么定金当然就不退了,但是如果你有特殊紧急的情况,也可以和房主说一下困难,说有什么特殊原因才不住的,如果房主人比较好的话,一般都会退给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