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母亲今年7月去世,打算取出她的名义卡的钱,但是不记得密码,需要公正,公证费是怎么征收的呢?

公证
2020-04-28 09:03:0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非法隐藏、转移拒不交出的, 或非法变卖、毁损的,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应予以少分或不分。具体处理时,应把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财产作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分得的财产份额,对另一方的应得的份额应以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额部分由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折价补偿对方。
    对非法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进行处理。
  • 对于遗产的继承,首先需要确权,就是确定财产那些属于死者可以作为遗产继承。
    比如:住房。规定是只要婚姻期间取得住房都属于婚后共有财产,不管登记人是夫妻俩谁名字,都属于婚后共有,一人一半权益。
    所以,母亲去世,首先确定住房和其他财产属于死者的份额,然后才可以办理继承公证。凭继承公证书,再办理继承过户手续。
    对于母亲遗产的继承权,首先看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的话要按照遗嘱执行继承。
    无遗嘱指定继承人,就要按照继承法规定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子女,父母,三方平均分配继承属于死者的那部分遗产。
  • 在通常的情况下,当事人申请办理公证事务都必须交纳公证费。但是在某些情况下,根据公证事项的性质及当事人的经济困难程度,由当事人申请;经公证处主任或副主任审查决定,可减免收费。依照规定,下列情况可以申请减交或免交公诬费用:  
    (一)办理抚恤金j(或劳工赔偿金)、劳动保险金的证明;  
    (二)办理养老金、子女助学金的证明;  
    (三)当事人所在单位、城市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证明当事人确实经济困难无力负担者;  
    (四)有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减免者。
  • 在通常的情况下,当事人申请办理公证事务都必须交纳公证费。但是在某些情况下,根据公证事项的性质及当事人的经济困难程度,由当事人申请;经公证处主任或副主任审查决定,可减免收费。依照规定,下列情况可以申请减交或免交公诬费用:  
    (一)办理抚恤金(或劳工赔偿金)、劳动保险金的证明;  
    (二)办理养老金、子女助学金的证明;  
    (三)当事人所在单位、城市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证明当事人确实经济困难无力负担者;  
    (四)有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减免者。  相关知识延伸:  当事人申办公证按规定应交公证费,但如确实困难交不起公证费,可申请公证法律援助,减收或免收公证服务费。公证法律援助的条件是:  
    1、办理与领取抚恤金(或劳工赔偿金)、救济金、劳动保险金等有关公证;  
    2、办理赡养、抚养、扶养协议公证;
    3、办理与公益活动有关的公证;  
    4、列入国家“八七”扶贫贫困县的申请人申办的公证;  
    5、申请人确困经济困难而无为负担的;  
    6、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减免的。当事人符合上述条件的,可向所在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由法援中心指定公证员承办公证书并由公证处决定减免公证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