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没满18周岁以上,已满16周岁以上签署的租房子合同是不是有法律法规效用?

2020-04-28 09:13: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租赁合同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能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合同法》第232条规定可以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就租赁期间问题达成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可根据租赁合同有关条款和交易习惯来确定租赁期限。如果仍不能确定的,就应视为不定期租赁。
    在不定期租赁中,当事人无法确定租赁期限,所以当事人任何一方均可随时解除租赁合同。但出于承租人利益的考虑,出租人终止租赁合同的,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给承租人一个合理的宽限期,以便及时妥善作出安排。
      根据相关规定,如果没有采取书面形式,双方当事人对租赁期限也无争议,租赁合同的效力就不受影响;如果双方当事人就租赁期限发生争议,则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对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因此,你可以要求解除租赁合同,但应当给予承租人合理的时间。
  • 如果你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的收入来源,那么签订的合同都是有效的,如果不是要具体看您所签订的合同是什么合同,如果涉及金额小或一些纯收益或索要劳动报酬等所签订的合同也是有效的。
  • 这种合同叫效力待定合同需要你的法定代理人同意才可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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