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有集体土地使用证。 也就是说,宅基地只建了三间,另一间被附近的老房子占有,老房子已经拆毁,他还被占有。 我该怎么办?

2020-04-28 09:28: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宅基地,房子拆迁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 你好,一般土地纠纷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去法院起诉解决。希望可以帮您。
  • 您好 可以同对方协商 如协商不成 可以到法院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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