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了10年,2014年可以领取养老金了。 工作时间是每天九小时。 假日没有加班补贴。 我想退休,有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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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中对加班工资的规定如下: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即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日工资基数的150%,休息日是日工资基数的200%,国家法定休假日的日工资基数的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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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办理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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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依据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报酬这条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索要加班工资及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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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