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还在某公司工作中了12年,莫名其妙帮我消除了合同书,我想告他能否告赢他。我这12年他没帮我交养老保险。

2020-04-28 11:05: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将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 你好,单位必须从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员工购买社保,假如不到一个月时间,建议可以提醒下单位。
  • 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保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能协议要求员工放弃,可以依法提起劳动仲裁,要求补缴社保或要求经济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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