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丈夫和妻子不和谐,家庭不和谐,男女15岁,男性家庭只有一位老母亲,孩子大约四岁,孩子打算离婚,但男性不想把孩子给女性?如果女性方坚持要孩子,男性威胁,该怎么办?

离婚
2020-04-28 11:34:11
律师解答共有6条

  •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 你好,关于孩子抚养权,法院会结合双方的具体情况,将孩子判给更有利于孩子成长的一方,可以争取孩子抚养权
  •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及探视,双方协商为主,协商不成法院才判决,两岁到十岁的孩子一般归属生活条件较好的一方
  • 当父母对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关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 你好,关于孩子抚养权,法院会结合双方的具体情况,将孩子判给更有利于孩子成长的一方,可以争取孩子抚养权
  •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及探视,双方协商为主,协商不成法院才判决,两岁到十岁的孩子一般归属生活条件较好的一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