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现在完成劳动力鉴定,还没有结果。 我现在可以辞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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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工伤认定,在工伤认定后,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具体规定如下: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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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可以就解除劳动合同问题进行协商,协商达成一致进行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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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首先是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即按法定程序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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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能力可以再次鉴定,不能
仲裁。
根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部 《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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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可以就解除劳动合同问题进行协商,协商达成一致进行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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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首先是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即按法定程序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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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