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母离婚,4个孩子,父亲和小儿子一起生活,死于衰老,财产也给小儿子,小儿子将来害怕父亲死后其他孩子分财产,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证明什么

离婚
2020-04-28 15:01: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夫妻双方能够就离婚这一事情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可以同时先救夫妻的共同财产如何分割进行协商,在达成共识后再就双方子女的归属权来进行协商,最后得出一个符合法律规定的结果后便可以去民政局进行离婚办理。 要知道,根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的内容: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通常情况下这一部分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除双方协商后一方自愿放弃外,应该由双方按照平等原则,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分割如果夫妻双方不能够就这些事项达成共识,则可以通过去法院起诉进入离婚的诉讼程序。
  • 您好,小儿子是否结婚,是否有孩子?
  • 父母和妻女都是第一顺位继承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