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因为打架15年被行政拘留,之后没有被罚款,18年成为保安,发行保安证,说我资格不足,对行政拘留不是有事件的影响吗

2020-04-28 15:49: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被行政拘留问题的解答: 拘留所探视时间,没有具体的规定,只规定了一个月最多一次,一次不能超过一个小时,一次最多见三人。  《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  第三十五条 会见人犯,每月不许超过一次,每次不得超过半小时,每次会见的近亲属不得超过三人。
    会见时,应当有办案人员和看守干警在场监视。对外国籍人犯,少数民族人犯和聋哑人犯,还必须由办案机关聘请翻译人员在场。会见中,严禁谈论案情,不准使用暗语交谈,不准私下传递物品。
    违反规定不听制止的,应即责令停止会见。  第三十六条 经办案机关同意和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主管局、处长批准,人犯可以临时离所探视病危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案情重大和当日无法返所的人犯不准探视。
      探视的应当由二名以上办案人员押解和监视,并不得在所外过夜。
  • 你好,建议可以直接找个律师当面详谈,这种情况需要具体了解才能得出结论。
  • 要看案件的具体情况,有违反治安管理的即为违法行为,需要接受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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