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切非汽车,无保险,受伤六十二,无工作,打工。 医疗费、营养费、交通费、护理费除外。 我还有别的费用,有没有错过她的工作的费用?

2020-04-28 16:20: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二、条文解释
    本条是关于确定营养费的根据和营养费标准的规定,在理解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确定营养费的根据是受害人的伤残情况和医疗机构的意见;其中,最重要的根据是受害人的伤残情况;虽然本条规定医疗机构出具意见只能作参考,但这一意见非常重要,是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确定营养费给付的重要依据。
    2、关于营养费的给付标准,本条没有明确规定,实践中一般参照受害人的伤残情况酌定。还需注意的是,受害人实际需要补充的营养,必须是因侵权人的行为受到损
    害,为弥补该损害而需要补充的营养。
  • 应当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费用,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
  • 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发生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工伤保险费用。用人单位不支付的,工伤职工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维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