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现在的公司想要裁员,并且宣布我们之间的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关系!我们希望了解一些关于劳务派遣资质及一些关于补偿的详细问题!!!

2018-07-04 12:39: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劳务工与劳务派遣部门签订的是劳务合同
    2、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有用工协议,合同关系。
    3、劳务工与服务的公司仍然构成劳动关系“劳务工的待遇不的低于服务单位同等岗位的工人的待遇”所以劳务工仍然应该得到经济补偿金等应得的待遇,另外劳务派遣单位可以根据与服务单位的合同要求服务单位承担违约责任
  • 根据《劳动合同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经济补偿金是是以工资为标准,而工资是包括各种岗位补贴及奖金等货币形式的,所以,单位说不含每月伙食费是不合法的;其次,根据你的工作年限,再过一年或者实际上你已经符合了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了,单位这种做有变向解除劳动合同的嫌疑;第三,劳务派遣合同的派遣单位有法定的要求,你们单位如果不具有这种资格是无权派遣的。如维权,请及时。

  • 1.劳务派是否要试用期,主要取决于你和劳务派遣公司之间的约定,不是必须要的。
    2.既然他们之前做了一张表格证明可以胜任工作,现在又以未通过为借口辞退,是不合规定的,你可以申请仲裁,或要求支付赔偿金。
    3.劳务派遣工一般适用于临时性、非固定性岗位,但法律也未禁止安排在固定工岗位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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