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丈夫的兄弟不见了,嫂子再婚了。有一个女儿,曾经和嫂子在一起,我丈夫不在,嫂子的女儿给嫂子的房子继承?

2020-04-28 17:57: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女儿和儿子有同样的遗产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对法定继承的规定如下:
    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兄弟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有继承权,但只能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来行使继承权时才可以。
  • 您好,妻子、父母、子女是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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