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女朋友是医院护士,值班期间,病人的家人喝醉了,骚扰了我的女朋友,我们向公安机关报告,公安机关只拘留了他7天,我想问问对方是否可以起诉,他破坏了我女友的名誉,但护士也不尊重。没事吧?

2020-04-28 18:21: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捏造虚假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涉嫌诽-谤罪,可以提起刑事自诉。  相关规定: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  第一条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⒈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 1,侵害名誉权的最基本要件是看受害人的社会评价是否降低。侵权人用语言或行动,公然损害他人人格、毁坏他人名誉,或者捏造并散布某些虚假的事实,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致使受害人社会评价降低的,应认定属于侵害名誉权行为。2,认定构成侵害名誉权,还应当根据受害人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行为人行为违法、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来认定。3,相关规定:
    (1)《民法通则》规定:第一百零一条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2)《民通意见》规定:140.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以书面、口头等形式诋毁、诽谤法人名誉,给法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法人名誉权的行为。
  • 因名誉权纠纷提起的诉讼,多为侵权之诉,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29条的原则规定,朋友圈侵犯名誉权管辖地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lt;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8条的规定,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问:名誉权案件如何确定侵权结果发生地?答:人民法院受理这类案件时,受侵权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住所地,可以认定为侵权结果发生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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