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乘着醉汉没有车牌的摩托车,在十字路口正常行驶时与逆行的电车相撞了! 没有什么对手! 受重伤! 左索骨粉碎骨折! 对方害怕承担责任! 不承认逆行! 碰巧那个监视坏了! 我要上诉! 你已掌握好几成胜诉! 请专家给你一些建议! 谢谢你! 谢谢你!

2020-04-28 18:32: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2个电动车相撞,有的省把电动车看成机动车,要上牌照。就参照机动车事故处理。
    【2】可以由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
    【3】根据双方责任大小确定赔偿责任。
    【4】可以由交警对赔偿进行调节。
    制定调解书。
    【5】如果责任在对方,自己没有责任,对方会给你赔偿的。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指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加以认定的行为。
    交通事故责任的构成条件:
    (1)交通事故中的当事人,必须有一方使用车辆(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而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范围并无要求。
    另一方可以是与交通活动相关的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乘客或者行人等,也可以是不以交通为目的,但其活动或者行为与交通有紧密联系的其他人。
    (2)交通事故发生的地点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的“道路”范围内。
    (3)若事故属于交通事故,则必须有一方的车辆是正处于行进状态,否则不属于交通事故的范畴。
    (4)事故当事人对于事故的发生在主观上处于过失(包括: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至少有一方在开车或者行人行进过程中存在过错行为、造成一定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后果,否则不构成交通事故。
  • 逆行全责”、“拐弯让直行”,这是通常划分事故责任的原则,具体还要看当时两车的撞击部位来判断。具体责任认定要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决定。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指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加以认定的行为。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