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半年后丈夫首付,女性付了一个月的钱后,女性全职夫人7年,离婚时有分家的权利吗?

离婚
2020-04-29 02:20:4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只要是婚后购买的房子,都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均分割。与户口无关。
    2、你们可以申请法院调查现金的流向。不能告法院。
    3、婚后购买的房子,都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均分割。你丈夫构成重婚罪,离婚时你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要求多少是你的自由,但要求过高法院一般不会支持。
    4、一审判决后你不服可以上诉一次。二审终审也不满意,可以到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 1,婚后取得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所负债务为共同债务
    2,离婚时可就所得房产协商或者通过诉讼方式进行分割
    3,取得房产一方需对对方出资及增值部分进行补偿,剩余未偿还债务部分属于取得房产一方个人债务。《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1、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登记在双方名下
      这种情况下的按揭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双方都有出资、登记在一方名下。
      这种情形需要注意,即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但于首付款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出资和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 法院会根据该小产权房的具体情况以不同的方式处理:
    1、对于已被有权机关认定为违法建筑的,不予处理;但违法建筑已经行政程序合法化的,可以对其所有权归属做出处理。
    2、对于虽未经行政准建,但长期存在且未受到行政处罚的房屋,可以对其使用权归属做出处理。
    3、在仅能处理使用权时,法院会向当事人释明并允许当事人变更相关诉讼请求。在处理相关房屋的使用权时,能分割的进行分割,不能分割的进行折价补偿,房屋折价时可采用竞价方式确定价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