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公司的小区(集团)吃饭后因为家门太晚关上了关键损坏爬窗受伤,晚餐太多酒不能爬窗,没有站稳受伤,如工伤?

2020-04-29 05:25: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之规定,若是在工作时间摔伤的话,极大可能会被认定为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由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根据,第二十条之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如果认定为工伤,那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之规定,该职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 公司因特殊原因要求延长工伤认定申请时限的,应当在职工受伤害之日起30日内,向所属区人社局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延期理由。在经区人社局审核符合条件的,可以适当延长申请时限。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为职业病时,应当由用人单位在事发之日或诊断之日起30日向劳保部门申请,用人单位未申请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发之日或诊断之日起1年内向劳保部门申请。提出申请时应当递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医生的诊断证明三项材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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