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关于家庭养老问题::我父生我姊妹五人,大哥二哥两个妹妹。2007年,原父亲分于老大,母亲分于老二,不让我养老,至今已8年,在这期间二老乃然自立生活在一起。在2011年夏二哥不幸在矿上出现意外身故,在赔偿中说自己是独生子,有二老养老金,事后全家乃然帮助二嫂家庭生活,2013年冬她有招人进家,去年冬天父亲偶尔病故,由大哥埋葬。在埋葬当天经大队干部和亲人说关于母亲养老问题时,我说二哥不在了我来把母亲养老送终,她还执意养老。只是说和大哥把财产分清。还说我在外十几年没地方住,不能养老。之后他们都翻箱倒柜拿走了母亲的存折。争吵不羞,结果被银行冻结,二嫂现在不想养老,让我接走。请问这事怎么办?

2018-09-22 19:27: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我国的法定继承分为两个顺序: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法》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
  • 离婚赔偿标准:
    1、受害人的精神损害程度,受害人精神损害程度越高,赔偿越高。
    2、过错方的过错程度,过错越大,过错方对受害人的赔偿金额越大。
    3、过错方具体的侵权情节,侵权方式越恶劣,持续时间越长,受害人造成的精神损害就越大,其赔偿数额的确定应相对高于一般家庭暴力
  • 离婚一审一般不会冻结财产的。在一方申请了财产保全的情况下会冻结财产。
    离婚可以提起诉前财产保全,或者在起诉后也可以直接提起保全财产的申请,委托律师书写财产保全申请书,交上去,同时要提供财产线索和担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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