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租这家店已经好几年了。 没有写契约书。 口头协议房间租金5000年。 租金每年到期后,她什么时候交给我,今年家到现在已经到期三个多月了。 她要求租金,要求涨价。 我不怎么给也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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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未到期,承租人单方面解除
租赁合同的,应当按租赁合同承担
违约责任。租赁合同没有约定违约责任的,要赔偿出租人的损失。出租人的损失为在合同剩余期间无法出租而导致的租金收益损失。
即如果合同剩余期限内房子没有出租出去,承租人要支付剩余期间的租金;如果合同剩余期限内房子出租出去了,承租人只需要负担出租出去之前的租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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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有利证据,当面咨询律师,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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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和房东协商,一般是可以要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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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