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和他做了房子,但是房子是国家不能出售的,请现在互相请求离婚我能得到相应的赔偿吗?

国家赔偿
2020-04-29 06:32: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离婚赔偿问题,例如:礼金钱归还的法定情形有三种,一是没有结婚;二是登记了单位共同生活的;三是男方给付礼金致使生活困难的。从你的描述来看,南方要求返还礼金肯定是不具备第一和第二个理由,如果其主张第三个返还礼金的理由成立则需要举证证明。
    红包及首饰属于男方的赠送品,女方一旦接受即发生物权变动效力,女方无需返还。 化妆费用属于结婚消费,属共同花费,男方无权要求你支付。 汽车、电动车、家具及笔记本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分割。
    精神损害赔偿难于得到法院支持。
  • 如果是婚后买房且登记双方的名字,离婚时,除非其自愿放弃,否则难要求净身出户;具体的房产分割,会结合夫妻双方对房屋的贡献,以及婚姻过错程度因素综合考虑。

  • 1、可以证明婚外情,
    2、可以要求赔偿。
    3、不符合不分或少分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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