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对方负全责,受伤轻,交通警商议解决赔偿,半个月了,去找对方,对方不拒绝赔偿,不答应赔偿,这种情况怎么办?

2020-04-29 09:08: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代位赔偿”又称为“代位追偿”,是指被保险物品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由第三者责任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车主)履行损失赔偿责任后,保险人(车主)有权在其已经赔付金额的限度内取得被保险人(保险公司)在该项损失中向第三责任方要求赔偿的权利。保险人(保险公司)取得该项权利后,即可取代被保险人(车主)的地位向第三责任方索赔。
    简单来说,“代位赔偿”就是由您的保险公司先行向您垫付维修费后再向责任方追讨赔偿。举个实际点的例子:您的车与其他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交警判对方全责,但是对方无经济能力,无法进行赔付。
    这时候您可以向自己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赔偿申请,先由您投保的保险公司把维修车辆等相关费用赔付给您,然后由保险公司向肇事方追讨赔偿款。
  • 你好,你应该向对方和保险公司共同主张赔偿,你的主要追偿对象是找对方,如果对方承保保险公司不赔,你就找对方赔。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就以对方和保险公司作为共同被告起诉。
  • 你好,发生交通事故,应由交警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再根据各方责任大小分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协议不成,可依法提起诉讼索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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