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问一下,劳动仲裁调处了之后,随后老总沒有履行承诺,起诉得话应该怎么做

仲裁
2020-04-29 09:17:3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首先,劳动合同发生纠纷,必须先要经过仲裁程序,未经过仲裁程序的劳动争议案件,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从流程上讲,劳动纠纷处理的流程分主要分为协商、仲裁、立案三个程序,具体的情况如下:

    1、遇到劳动纠纷问题,第一步要做的就是与所属单位尽量达成和解,若达不成和解,劳动者应寻求单位工会的帮助。

    2、如果双方调解不成功,第二步就需要进入劳动仲裁过程。此时,劳动者应准备好具有客观性、相关性、合法性的各类证据,比如劳动合同书、聘任书、协议书、单据、传单、信函等,还有物证及视听资料,之后,带着证据到单位注册地所属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3、除拖欠工资外,所有劳动纠纷都应先接受仲裁,如不服仲裁,才可以进入法院的立案过程。
  • 人民法院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调解书,目前只限于在执行审查阶段进行合法性审查。司法实践中,有时会出现一方当事人在签收调解书之后因反悔,而向法院起诉另一方当事人,请求判决确认调解书无效的情形。
    由于现行立法没有就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书效力产生争议通过何种途径处理作出规定,故引起对此类纠纷应当通过何种途径进行处理的争议。多数意见认为,目前法律只授予法院在执行阶段对仲裁调解书的合法性进行司法审查的权利,而未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起诉启动法院对仲裁调解书是否合法进行审查的程序。
    在目前法律无明文规定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当事人的起诉。
  • 劳动仲裁单位不同意调解不一定会延长仲裁时间,仲裁机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四条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 劳动仲裁调解则是在法院进行劳动仲裁之前双方当事人进行自我解决的途径,一般并非强制要求,通常为不影响和气,根据情况也为了尽快解决争议,可以在仲裁前自行和解或者请第三人调解解决,如调解不成再申请仲裁解决,也可在不经调解的前提下径行申请劳动仲裁,进入仲裁程序后可申请仲裁庭给予调解。劳动仲裁调解是一种比较缓和的解决劳动问题的方式,采用这种方式可以更和气的解决劳动纠纷问题,从而避免双方产生进一步的冲突,也给以后的合作留有余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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