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施工单位立即将建筑工程承包给沒有资质证书的个人承包单位,该个人承包单位又毁约付款施工材料款。原材料商能否立即向施工单位追讨?法律规定是?

2020-04-29 09:24: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我国对工程总承包不设专门的资质。凡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或者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都可以依法从事资质许可范围内相应等级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但是,承接施工总承包业务的,必须是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
    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企业也可以组成联合体对工程项目进行联合总承包。
      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
    工程总承包企业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 税收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采用工程清包的方式,按简易征收3%的增值税,如果不是清包方式那么营改增以后要按11%征收增值税。
  • 承包工程税收缴纳与居民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是不一样的,建筑行业,涉及的税金有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具体税率建议咨询当地税收部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