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听听事件。 我欠别人的债,每月用六分利息支付。 但是后来资金不足,说是拿了钱还了钱。 结果,他被法院起诉,法院受理他赢了。 现在法院冻结了我账户上的钱。 我该怎么办?

2020-04-29 09:47: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于借钱不还的情形,当事人协商无效的,不需要债务同意才可以起诉,债权人可以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到债务人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通过诉讼方式,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债务人偿还债务。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因为民间借款纠纷被起诉,可以聘请专业民事律师参与法庭答辩
  • 借钱不还被起诉,可以聘请律师参与法庭答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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