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前立字据,假如男性外遇别的女性,被女性把握住,男性净身出户离去家,全部物品和小孩归女性全部!这一具有法律认可吗?

2020-04-29 11:35: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夫妻财产分割,照顾无过错的男方。
    男方多分。具体数额可以协商,协商不成时,起诉后由法院判决。
    婚姻法
    (2001)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女方品德不好,孩子应该由男方直接抚养

    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 一方出轨可以作为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依据,但是不能作为财产分割的依据。所以,更不能涉及到“净身出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 》规定,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法院可以判决双方离婚。
      同时,在双方离婚的过程中,应该本着共同财产平均分配的原则进行分配。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 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同时,如果双方就财产分割问题,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以选择起诉。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您好!出轨也有很多种情况,要根据具体情况处理,举个例子:出轨也有很多种情况,要根据具体情况处理,举个例子您想离婚,妻子出轨还不同意离婚,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民事诉讼。通常第一次起诉离婚,法庭会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法庭会判决不准予离婚。如果您坚决要离婚,可以在六个月以后再次起诉离婚,第二次起诉,开庭后,法庭还会调解,如果调解不成,法庭会同意离婚,出具准予离婚的《民事调解书》或者《判决书》。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如下:
    1、关于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的法律规定当夫妻双方为了离婚而诉诸法院的时候,法官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来判定是否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婚姻法》第32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①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②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③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④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⑤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2、正确解读每个准予离婚法定情形的意思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关于重婚的概念及各种情形,我们已经在前面的章节中予以了全面的分析,在次不再赘述。因重婚而引发的离婚案件,会出现两种情况:第一,合法婚姻关系中的一方重婚,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对此起诉方坚决要求离婚,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第二,合法婚姻关系中重婚的一方起诉与原配偶离婚的情形,对此,如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原配偶坚持不离婚的,可不准予离婚。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可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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