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妻双方协商离婚,房地产由男性所有,更名。 后夫妇再婚了,如果男性名义的房地产没有改名为双方共有,房地产属于双方共有财产吗? 如果孩子在男性去世前留下自书遗书(没有证人)的内容,并拥有其名义的房地产,遗书会生效吗? 对于第一次的提问没有要点,希望您能从心底回复,首先表示感谢

离婚
2020-04-29 11:57: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
    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 “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 。
    即如果财产一旦约定是夫妻共同所有,就具有法律效力,不能随意更改。
  • 你好,丈夫需要给抚养费,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平均分割。
  • 你好,先进行工伤认定,在做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可以要求对方赔偿,赔偿项目有医疗费,住院期间伙食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等,具体数额需要计算,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