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调解,房屋归女性全部,在其中的25万抵押借款归女性还款,房本是男性的姓名,迟迟不产权过户,在女性不知道的状况下又抵押借款,现房屋被被别人提起诉讼被查封,我该怎么做?

离婚
2020-04-29 12:53:1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卖方所售房屋未还清银行贷款,房屋所有权证也没有办理,则无法办理过户,只能通过预售转让的方式办理转让手续。如卖方贷款买房,房产证已办理,但抵押未解除,卖方自己无力一次性清偿银行贷款,不能解除银行对房屋产权的抵押,因此也不能办理过户;再比如买方欲通过贷款买房,但卖方也是通过贷款买的房,未还清银行贷款,房屋正处在抵押状态,无法办理过户,买方也无法申请贷款,通过同一家银行转按揭的方式卖方的贷款银行又不同意,又没有中介机构或其它的银行提供其它方式的转按揭(跨行转按揭),这种情况也办不了过户手续。
    如果卖方的贷款银行同意也可以办理同行的转按揭,贷款银行允许就可以上市出售。  根据市场需求,针对类似于第三种情况,一些大的房屋中介机构或股份制银行提供一种跨行转按揭业务,以利于买卖双方的交易能顺利进行。

  • 一、办理房产抵押贷款条件中规定需要的材料
    1、具有有效合法的身份证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日后还本付息的偿还能力
    3、个人征信无不良记录
    4、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
    5、不少于地方规定的最低首付金额已付
    6、所购住房已取得房产证
    7、能够提供认可有效的担保
    8、若是二手房,房龄应在地方规定的时间年限以内
    9、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房产抵押贷款条件房屋抵押贷款办理流程:
    1、申请人准备资料向银行申请贷款
    2、银行受理
    3、评估公司对房产(抵押物)进行评估
    4、银行根据客户提供的资料及评估报告取证审批
    5、审批通过后,办理房产抵押
    6、银行取得他项权利证后进行放款
    7、贷后管理。
  • 贷款购买二手房的顺序是先贷款, 后过户。
    在办理的过程中,会有一个资金监管户,要求买房人先把首付资金存到这个监管户中,以保证首付的真实性,然后等贷款批下来之后,去办理过户手续,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接着办理房屋的他项权利证,他权证下来后,银行收到他权证,然后银行把买房人申请的贷款发放,连同之前监管的首付款一同打给卖房人。
    然后就是还贷了。
  • 房产证名字和还房贷的名字两者不一定一致,现简要介绍如下:
      
    1、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可以是所购房屋的共有权的人,也可以是符合还款要求的其他的自然人,共同借款人不一定是房产证上名字的人。
      
    2、共同还款人:共同还款人是购买房屋以后,共同偿还房屋贷款的人,房屋的共同还款人也不一定是房产证上名字的人,不一定享有房屋的所有权。
      
    3、房产证上名字的人:房产证上的名字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是多个。房产证上登记名字的人,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享有该房屋的占有、交易、转让、抵押等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