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假如出租门面签了合同书,已交了五千保证金,未交租金和房子保证金,承包方毁约,合同违约金应当出是多少

2020-04-29 14:57: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租赁方如果未按时交纳房租,房屋主人有权在一定条件下收回房子,获赔违约金,向租赁房加收滞纳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租赁合同第十一条:
    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2.拖欠租金累计达半个月
    3.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5.私自将房屋转租于他人的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依据事实轻重,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10%作为违约金。
    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2%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 你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依法维权。
  • 你好,建议协商处理,如未果,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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