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和我同居的5年间的她,突然和别的男人在一起了。 这期间,她借了两万元,可是我没有替她还清的两万元,我能还我的钱吗?

2020-04-29 15:01: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由交警部门作出事故认定书,根据责任划分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不服事故认定书,可在三日内向上一级交管部门申请复核。
    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协商赔偿不成,可起诉至法院。
  • 第一,如果按你说的情况,你们两个人都涉嫌重婚罪。第二,这个借款从你们共同生活的角度来看属于共同债务,但如果从表面上看,可能是你个人债务,所以要看如何分析,如何举证了。
    第三,如果要债,只能你哥起诉你和她,但如果没有她具体信息,无法立案。该案一般构不成诈骗。
  • 你花的钱是一种赠与。不好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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