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上司在工作中要求职场调动,不同意,让我帮忙,但是自己的本职工作也要自己做,支援的工作也要做,领导说支援的工作至少有半年以上,只给原来的一个职场的工资,这不是违反劳动法吗?

2020-04-29 16:07: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我没有看到你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所以,我的回答只能作为你的参考。 公司要变更你工作的地点,一般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约定,如果你不同意变更,公司应该给你必要赔偿,赔偿的数额与你在公司工作的时间有关,一般每工作一年的赔偿数额为一个月工作数额(不包括劳动保障、劳动保险)。
  • 不是,用人单位调动劳动者岗位,需要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对劳动合同做变更;单方面调岗违法,劳动者可以即时离职,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一般情况下,要调动员工岗位或是工作地址,需与劳动者协商的。劳动合同法也有规定,劳动合同存在重大变更,除非你们双方签的劳动合同工作地址有写到目前要派去的工作地址又或者改变的工作地址不属于重大变更,否则,都是需要协商。
    还有岗位的调整,对于工人工资是否变相减少、劳动强度是否变相加强等等,这就是关于你提出的公司同等岗位调动是否必须去的回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