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夫去世了,家婆还要,家公前两月也过世,我想问一下:家公那一部分的财产由谁来承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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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
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第一顺序
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依法您对婆婆的遗产没有
继承权,但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除遗嘱或
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外),归夫妻共同所有。
所以如果继承发生在您和丈夫结婚之后,且没有遗嘱确定只归您丈夫所有,您丈夫承继的财产属于
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请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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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遗产的财产分割,规定是:
如果得到遗产时候是依据遗嘱指定的个人继承,这遗产就属于
继承人婚后取得个人财产,离异时该财产不参与婚后共有财产的分割。
如果继承人得到该遗产不是依照遗嘱办理的个人单独继承,该财产属于婚后取得共有财产,离异时候需要离异双方平分该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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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去世遗产的分配:
被继承人在订
立遗嘱的情况下,应当根据订立的遗嘱对遗产进行分配。
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
遗产分配:
丈夫去世以后,妻子和儿女在继承遗产的时候,首先,应当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进行分割,不能把夫妻共同财产全部定为遗产,而应分割成属于妻子所有部分和属于丈夫所有部分。
然后,将属于丈夫所有部分列为
遗产范围,由妻子、父母和儿女协商分配。分配的时候,当然要按
继承顺序,应当考虑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生前所尽扶养、赡养义务的情况和继承人中有无未成年人、生活上有无困难,是否需要赡养等,酌情作出适当安排。
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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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继承法》第二十六条 【
遗产的认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第二十九条 【
遗产分割的规则和方法】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不宜分割的遗产如房产
遗产继承的分割,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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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