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大学美女学校宿舍里被室友抓烂了脸出血炎症肿胀,医生说将会留有伤疤。她的男友也上去吓唬了我,可是没动手能力打我。另一方没伤,现在我规定赔付治疗费和陪护费交通费。及其3000精神损失费有效吗?

其它
2020-04-30 02:05: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法律规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相关法律可参考: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一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2、《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七条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四)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 您好,可以要求其赔偿损失,具体到精神损害赔偿,需要有实际的精神损害才可以。
  • 您好,只要没有构成伤残一般不用给精神损失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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