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驾驶机动车在13日上午延津丰路上向北行驶,到高架停车场的入口处,打开双闪灯到右边调整车辆,然后准备倒车,在后面非法电动车撞到右保险杠,请问律师有多少责任?另一边是瓶车不跟路,带人。

2020-04-30 02:05: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济基金。  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是为了道路交通参与者在遭受机动车与他方造成交通事故后,能够及时得到抢救、治疗或者财产损失赔偿,国家强制性保险制度。
    这也是国家以人为本,人文关怀的重要体现。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济基金,是为了能使道路交通事故中受伤的人员得到及时抢救治疗,国家依法定形式建立的人道主义救助基金。是国家为了道路交通中弱者群体得到社会关心救助的具体表现,是国家以人为本,人文关怀的具体体现。
      《安全交通法》第17条:  第十七条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您好,机动车与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事故责任以交警认定为准。
  • 机动车与电动车发生车祸,事故责任要以双方过错程度进行判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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