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在古茜工作快一个月就要退休的上司,说长期不扣除半个月的工资,每天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他说加班了,我说应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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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法》,对延长工作时间支付高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问题规定了三种情形: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对于工作日和休息日加班,可以安排补休,但法定假日必须要支付300%的工资报酬,不能以补休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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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可各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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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情况严重违反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你们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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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