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夫在xx高速铁路工作。他在工地受伤,他的全身骨折,他的腰椎,他的股骨,他的手,他的腿,全部在钢板上。药费超过13万,是我们的承包商。如果我们要出院,承包商应该给我们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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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工地上骨折,经认定为工伤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劳动能力的鉴定是确定工伤保险待遇的基础和前提条件。不同的伤残等级所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是不同的。伤残等级以及生活自理能力的确定必须通过劳动能力鉴定活动来确定。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是确定不同程度的补偿、合理调换工作岗位和恢复工作等的科学依据。
如果工伤职工没有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则会产生这样的结果:工伤保险待遇无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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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项目包含医疗费用护理费用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以及伤残赔偿金和精神损害赔偿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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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先去申请工伤认定,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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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