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妻子恨我,没有房间,没有钱,想和我离婚,我们结婚六年,孩子六岁我不想失去这个家怎么办?他会起诉我的。
-
一方不想离婚,另一方想要离婚的,只能通过诉讼离婚的途径解除婚姻关系。
对于离婚赔偿的问题,按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因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形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其实你可以带走孩子抚养,对方如果有异议,也可能会起诉。
-
那么就是分开居住。而且孩子是判给你的,你完全是可以带走小孩子的。如果他觉得小孩子应该跟着他,那么就让他通过法院起诉来变更抚养权。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