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拟通过转让购买一农村小产权房,与转让者之间签订转让合同,且公证,请问这样是否有法律效应

公证
2018-09-23 08:15: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转让协议是指产权交易双方在交易中心主持下通过洽谈、协商以协议成交的交易方式。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买受人接受此项财产并支付约定价款的合同法。
    房屋买卖协议中,作为个人,签字或者按指印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的签字和按指印的行为,都是对合同内容进行确认,并表示受合同约束的意思。然后在当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产权登记的变更备案,也就是房屋买卖合同要进行登记,在合同封面加盖产权登记备案章。
  • “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
  • 城镇居民在农村所购买的房屋不能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如果与出卖方因房屋发生纠纷时,房屋买卖关系将被确认无效。
    我国《土地法》第63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农民将房屋卖给城市居民的买卖行为不受法律保护,即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
      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第2条进一步指出,“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