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亲戚借了600万人,有借款,利息是按时支付的。 现在本子还没出来。 对方控告欺诈,被拘留所逮捕了。 一百万人在等待审查。 请问这是欺诈还是个人经济纠纷

经济犯罪
2020-04-30 10:04:0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其实法律对于取保候审的规定是很宽泛的。按照《刑事诉讼法》第51条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从规定可以看出,其范围涵盖了除可能无期徒刑、死刑外的所有犯罪,而“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又是几乎任何一个案件都可以套用的,因此如果发生交通肇事而被依法进行拘留的,满足条件时可以进行取保候审。

  • 一、取保候审的保证金数额由办案机关决定,最低不低于一千。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27号)第八十三条犯罪嫌疑人的保证金起点数额为人民币一千元。具体数额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以及犯罪嫌疑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
      
    二、只要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规定的,在变更、取消强制措施时,保证金都会如数退还。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25号)第九十七条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本规定第八十五条、第八十六条有关规定,也没有重新故意犯罪的,或者具有本规定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在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的同时,公安机关应当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银行如数退还保证金。
      被取保候审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可以凭退还保证金决定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 走取保候审程序之前,首先要判断是否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这是前提。否则,要走弯路。法定的取保候审条件有两个:一是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是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这两个条件,具备其一即可。此外,任何办案机关都怕担责任,只要体检出不适合羁押的病症,就可取保候审。在进行了上述判断之后,就可走如下程序:

    1、本人或家属及聘请的律师向办案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2、办案机关填写《呈请取保候审报告书》,经县市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3、提出保证人或提交保证金,经办案机关审查。有保证人的,填写保证书。

    4、填制《取保候审决定书》。

    5、向被取保候审人宣布规定,交代事项,告知法律责任。

    6、将被取保候审人移交派出所执行。

    7、解除取保候审(最长时限为十二个月)。
    说明:
    1、即使不提出取保候审,一旦被羁押的期限到期,办案机关就可变更为取保候审。
    2、如案件不涉及经济,保证金为2000——50000元,如果涉及经济,按涉案数的1——3倍确定保证金
  • 经济纠纷,又称经济争议,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经济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纠纷。经济纠纷,又称经济争议,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经济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纠纷。民事诉讼中,在证据材料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保全是人民法院在调查收集证据前采取的、对证据加以保护的必要措施。需遥全证据的情况有2种:  
    (1)证据有灭失的客观可能性;  
    (2)证据在将来有难以取得的可能。具体是指:证人生命垂危;具有民事诉讼证据作用的物品极易腐败变质;易于灭失的痕迹。证据保全可以由当事人申请采取,也可以由人民法院主动采取。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一般应在起诉以后、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之前提出。  如果当事人在起诉前需遥存数据的,一般应向有关的公证机关提出申请,由公证机关采取相应的措施。  证据保全措施的对象主要是证人证言、物证、书证和视听资料等。  人民法院采取证据保全的方法主要有三种:  
    (1)向证人进行询问调查,记录证人证言;  
    (2)对文书、物品等进行录像、拍照、抄写或者用其他方法加以复制;  
    (3)对证据进行鉴定或者勘验.获取的证据材料,由人民法院存卷保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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