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结婚,我和妻子私下写了一份房地产协议,只是一张纸,没有正义,有法律效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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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达成离婚合意,并且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协商一致的书面文件。夫妻双方可以依据离婚协议书,双方身份证, 结婚证,户口本,照片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离婚协议书包括四部分的内容:
第一,双方基本身份信息,以及办理结婚证的时间,并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
第二,夫妻双方之间就财产如何分割,债务如何承担明确约定,如果没有财产和债务可以不用写;
第三,夫妻双方就孩子有谁抚养,抚养费如何给付明确约定;
第四,双方签字确认,并注明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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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协议签订的注意事项:
1.双方在平等、自愿前提下签约
2.双方在协议中须体现各自的真实意愿
3.遵循法律,不得有违法律做出的禁止性规定
4.讲究道德,不得有违社会公序良俗原则
5.不得损害善意第三人和社会公共利益。《婚姻法》允许夫妻双方可以自己约定财产的处理方式,拥有对财产的处理权。
同时,新《婚姻法》也规定,如果因
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非法
同居等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
损害赔偿。此外,夫妻相互保持忠诚是婚姻关系最本质的要求,婚姻关系稳定与否很大程度上有赖于此。
违约赔偿的“婚姻协议”,实际上是对《婚姻法》中抽象的夫妻忠实责任的具体化,符合《婚姻法》的原则和精神。双方可以在遵守婚姻协议的前提下选择
协议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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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存在以下情形,
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若你们是为了逃避债务而在查封前签订买卖协议的,第三人是可以主张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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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
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如果该房子并不完全是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则属
夫妻共同财产,应予分割,一审判决不服可以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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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