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父母去世后留下一所房子,没有遗言,兄妹两人继承。 前几天,两人先约定一人在名义等房屋出售后,将住房费减半,在先到公证处一人放弃继承,继承人决定给放弃者写财产分配协议书。 公证书已经出版,但继承人不发行协议书会怎么样?

2020-04-30 13:22:17
律师解答共有6条
  • 办理遗赠扶养协议公证,当事人应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1、当事人遗赠扶养协议公证申请表;
      
    2、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
      
    3、扶养人为组织的,应提交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4、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所在单位出具的遗赠人的家庭成员情况证明;
      
    5、遗赠财产清单和所有权证明;
      
    6、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所在单位出具的扶养人的经济情况和家庭成员情况证明;
      
    7、扶养人有配偶的,应提交其配偶同意订立遗赠扶养协议的书面意见;
      
    8、遗赠扶养协议;
      
    9、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 遗赠扶养协议相较于遗赠,虽同有遗赠两个字,但法律意义却完全不同。首先,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相互协议的结果;而遗赠则只需遗赠人单方作出意思表示即可。其次,遗赠扶养协议在双方签订好遗赠扶养协议时即可发生法律效力;而遗赠则需要待遗赠人去世后才发生法律效力。
    第三,遗赠扶养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均负有法律义务,即扶养人有负责受扶养人生养死葬的义务,受扶养人有将自己的财产遗赠给扶养人的义务;而遗赠中,除非设定了受遗赠人的义务,否则受遗赠人不负义务。
    第四,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的是一种对价的法律行为,扶养人没有尽到对受扶养人生养死葬的义务,就无法得到受扶养人的财产;而遗赠即便设定了一定的义务,也不是对价义务,并且设定的义务不得超过以后可能获得的财产利益。

  •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或者提供被继承人医学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派出所开具继承人身份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
  • 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受理;
      
    1、当事人身份明确,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当事人就遗赠扶养协议事宜达成协议;
      
    3、当事人提交了本细则第八条规定的证件和材料;
      
    4、该公证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
      对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通知当事人。
  • 遗赠扶养协议相较于遗赠,虽同有遗赠两个字,但法律意义却完全不同。首先,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相互协议的结果;而遗赠则只需遗赠人单方作出意思表示即可。其次,遗赠扶养协议在双方签订好遗赠扶养协议时即可发生法律效力;而遗赠则需要待遗赠人去世后才发生法律效力。
    第三,遗赠扶养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均负有法律义务,即扶养人有负责受扶养人生养死葬的义务,受扶养人有将自己的财产遗赠给扶养人的义务;而遗赠中,除非设定了受遗赠人的义务,否则受遗赠人不负义务。
    第四,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的是一种对价的法律行为,扶养人没有尽到对受扶养人生养死葬的义务,就无法得到受扶养人的财产;而遗赠即便设定了一定的义务,也不是对价义务,并且设定的义务不得超过以后可能获得的财产利益。
  • 根据《继承法》,办理继承公证必须:
    ①所有法定继承人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并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②放弃继承的,继承人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或提交住所地公证处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原件;
    ③被继承人(您父亲)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
    ④遗产若为房屋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⑤继承按遗产总额2%收费;
    ⑥亲属证明由被继承人(死者)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构成,可由被继承人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或村(居)委员会出具并由乡(镇)人民政府签署“以上情况属实”并加盖印章(原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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