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有六岁,一个儿子三岁。 离婚的孩子该怎么判断呢?

离婚
2020-04-30 14:30: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对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法院原则上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来判决抚养权归属。
    2、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3、值得注意的是,如果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 你好,要看双方经济情况以及是否有抚养孩子的意愿等综合分析,如果双方都有抚养孩子的意愿,通常会判一人抚养一个。
  • 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原则上由女方抚养;两周岁以上的孩子,那方对孩子抚养更为有利就有那方抚养。不抚养孩子的一方,应当承担孩子的抚养费。离婚涉及人身、财产、子女、债务等方面,建议委托律师处理,以维护你方合法权益最大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