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先生,你好,我的二手车买卖合同没有了,以前卖方也找不到人了,现在就去那儿吧

2020-04-30 14:33:2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如果是在中介租的房子,一般中介有合同备份,可以在中介复印一份。如果他们拒绝的,如果承租人对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即租金的数额、租金的支付时间和方式、租期,是了解的话,租赁合同丢失影响不大。
    承租人完全可以依法继续履行,中介是不能将承租人赶出去的,他们也不可能伪造合同。必要的时候,可以向法院起诉。

    2、如果是通过房东进行的租房,租房子的房子没有合同不要紧,只要有租金交纳证明,押金条,这些都能证明合同的存在。
    如果承租的合同已经到期,不管房东是否将房子租出了,都与承租人无关了:如果是在承租的租期内,租房合同丢了,还是可以要求继承履行。租赁合同只是一个能证明租赁关系存在的强证明。但其它比如押金、收条、证人证言,也能形成证据链证明租赁关系的存在。
  • 找不到债务人可以起诉的法院: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之间以及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权限和分工。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民事诉讼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纠纷后,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如果债务人为了逃避债务下落不明,债权人欲通过诉讼追讨欠款,这种情况下应当由哪个法院管辖?
    依照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5条的规定,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债务人原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法院受理诉讼后,可以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证据充分的,法院受理后公告传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
    如果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如果是在审理过程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事实难以查清的,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
  • 二手车买卖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车辆登记证书,2002年底之前的车辆没有车辆登记证书,所以需要携带上述卖方的其他手续进行登记证书的补办,登记证书办理完毕之后才能进行过户。  车辆行驶证,车辆交易需要在年检有效期间内,行驶证要有年检有效期证明。  车辆购买原始发票或上一次过户票,如果卖方不慎丢失,个人可以书写证明并签字,单位需要在证明上加盖单位财务章。  车辆购置附加费证明,一般车主往往忽略这个它,但是交易中这个手续审查是必要的,一般来说正规交易车辆都有这个手续,但是特殊的“黑牌车”、走私车、罚没车没有这个证明,需要缴纳购置附加费然后出具证明才能过户。  车船使用税,如果没有缴纳到交易当日,需要补办。  车主身份证,如果车主身份证到期可以用临时身份证,单位如果变更名称或倒闭需要开具工商部门的证明。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购买二手车怎么过户  
    1、办理正常过户手续  先到车辆所在地的旧车交易市场审核相关车辆,确定该车为正常合法的车辆。在交易市场缴纳交易费并拿到交易发票。  
    2、办理行驶证变更  带着交易发票和买卖双方的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车辆所属车管所变更车辆行驶证。  
    3、保险变更  在车辆对应的保险公司变更车辆投保人。若无保险变更通知单,出了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理赔。
  • 买卖二手车只签协议不过户从法律角度是可以的,但最好办理过户手续,避免以后的麻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五十条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被多次转让但未办理转移登记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最后一次转让并交付的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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