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发生事件的人受到祖父和一个外人的伤害,不会受轻伤。 双方都要拘留,如果爷爷和两人被拘留,就要赔偿被打人的钱? 外国人看到受伤者被近60岁的女性打了一拳。 你像告发的警察一样被逮捕了?

2020-04-30 19:40: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轻伤属于自诉案件,如果你想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2、根据刑法的规定,故意伤害(轻伤)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3、针对你的损失你可以提出附带民事赔偿请求。

    4、具体项目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营养费,如果可以评残的话,可以要求赔偿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

    具体赔偿数额,各地的标准不一样。一般是医药费用的5--8倍。

    5、作为自诉案件,可以调解,针对刑事部分也可以撤回自诉。
  • 被人打了,经鉴定达到轻伤,行为人就触犯了《刑法》第234条之规定,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追究刑事和民事赔偿的责任。  如果受害人已经报案,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受害人可以在法院审理前,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也可以在诉讼前自行调解了结民事部分。
  • 殴打打伤人或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经鉴定为“轻微伤”、不构成伤情或者不要求鉴定的(明显不构成轻伤或重伤的可以不鉴定),双方达不成调解协议,公安机关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对违法行为人进行处罚,是可以对违法行为人给予行政拘留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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