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的朋友在日本期间( 2012年)借给男性朋友50万日元,配合当时的汇率人民币约4万日元,当时是好朋友,是中国人,所以男性朋友回国了,回国了都不还,也不要朋友,没有借款,以后失去信息,现在可以找到他报警了

2020-04-30 19:54: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向公司索要工资,但如果你没有合同没有欠条,可能给日后维权的举证带来不便,工作期间注意收集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可以用在社保局打印并盖章的社保清单、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银行工资账单、工作证、用人单位为你办理的暂住证、工牌、工作服、工资条、请假条、考勤记录、入职表、派工单、证人证言等来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在职期间还可以通过拍摄工作照、与用人单位交涉录音(录音应注意明确双方身份,如“张三经理,我李四在光明公司工作了三年……”)和以办信用卡或申请廉租房为由请单位给你出工作证明等来为自己取证。
  • 你好,一般追债报警警察可能不会处理,如情况不严重建议协商解决。
  • 一般报警也不会直接处理借款纠纷,如情况不严重需要通过法院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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