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觉得咨询一下,企业职工在家里病故,个人社保给费用报销的丧葬费,打来到企业的帐户,如今亲属想转出一大笔钱,是否要跟亲属签定一份协议书呢

2020-04-30 20:10:0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在职职工死亡的丧葬费应该是单位还是社保报销?在职职工因病非因工死亡,丧葬费的标准为2个月的全市上年社平工资。符合供养亲属范畴的(其主要生活来源系依靠劳动者供给,其中子女未满16岁者,或年满16岁后,在中学或职业中学学习期间),可申请一次性救济费。
    供养直系亲属一人者,救济费为6个月全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在职人员的丧葬费和供养亲属救济费由单位支付。  在职职工死亡前单位正常缴费的,其生前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应该给予报销。
    但单位应在做死亡人员减少前将其医疗费用相关票据报到社保分中心,以免做减少后经办人员查无此人。  同时,家属要通知单位申请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清算。
  • 离退休人员死亡,由社保经办机构一次性支付其抚恤金、丧葬补助费,如有被供养亲属的,还支付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费。抚恤金和丧葬费为被保险人死亡时参保所在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生活补助费为被保险人死亡时参保所在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倍发给其供养的直系亲属。

  • 1、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的,你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的。
    2《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1、社保没有报销的部分由谁承担,法律上没有具体的规定,但我的观点是既然为工伤,就是为单位劳动,是为单位的利益而受的伤,所以这部分费用应当由单位来承担;
    2、如果与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单位是需要支付一次伤残就业补助金,支付的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和当地省级部门实施意见;
    3、计算的标准按当地省级部门的实施意见和市级的相关规定;
    4、不解除劳动关系,单位就可以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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