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2010年12月7日至2017年4月3日在公司工作,公司没有社会保障,现在有权要求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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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必须给在职员工办理社保,社保是法定的,《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
1、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2、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3、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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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解除的情况下,有两种选择,一是要求支付双倍赔偿;二是要求恢复劳动关系。若工作年限较短,建议选择恢复劳动关系获得的赔偿会更多,更有利。具体维权方案建议来电预约专业律师面谈,委托专业劳动法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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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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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