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人介绍工地工作,不付钱,写借款,写多少钱和还款日期,过去两年,不付钱,怎么办?

2020-04-30 21:11:5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个借款条要想让它具有法律效力,应具备如下内容: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只有具有有效的欠条,才能够在债务产生纠纷时进行追讨。
  • 欠钱属于民事纠纷,对于民事纠纷:
    1、根据我国民法规定。一般民事纠纷都采用调解;
    2、即可以是双方当事人达成的调解,也可以是法院达成的调解;
    3、对于调解不成的,法院进行判决。
    要求恢复原状、停止侵害并且赔偿损失。
  • 债务追讨时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只能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包括扣押财产的行为。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债主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

  • 一、就算手持对方出具的欠条,也还是要收集其他辅助证据才更有胜算
      如果涉及的金额不大的话,或许仅仅有个欠条就可以,但是,如果涉及金额较大的话,光凭欠条很难得到法院支持你的诉求,这时候就要收集其他可以证明对方确实欠你这笔钱的证据来了。
      
    二、为了防止对方主张诉讼时效经过理由来抗辩,要收集你曾经向他追讨过欠款的证据
      可以在每次追债后让其出具还钱的保证书,也可以通过录音录像等保全证据。
      
    三、起诉前调查清楚对方的财产状况,最好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执行难是司法实务中的老大难题,就算胜诉了,但是不知道对方有哪些可以执行的财产,甚至对方已经再审判前全部转移了,根本找不到可以执行的财产,欠款还是追不回来,那也是没有用的。所以,要调查清楚对方有哪些可以执行的财产,包括房产、车、银行存款、股份等,必要时,要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当然,诉前财产保全是需要提供担保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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