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20年七月份诉讼离婚,八月份法院调解出示彼此签名确定的调解笔录,基础內容是:房屋归被上诉人,大半年被上诉人还清上诉人户下的借款后办理离婚。并给彼此影印件各一份,现上诉人对调处結果悔约,我想问一下大半年后能够 再度提起诉讼规定再次切分房地产吗?

离婚
2020-04-30 23:53:3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有权利起诉要求重新分割,但没有胜诉权利;离婚协议双方签订后,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对财产分割反悔需要在一年内提出,并向法院起诉。
      《婚姻法解释二》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如果双方当事人在离婚之后还有没分割的共有财产,可以在离婚后随时协议分割两位的共有财产,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
      如果两位已经在离婚时分割完毕两位的共有财产,一方反悔,可以在离婚一年之内提出诉讼解决。
    如果有证据证明是在胁迫或欺骗前提签署的离婚协议,当事人的诉求可以得到法院支持。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