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在餐馆打暑假工,干了四天不干了,但老总说的没干满三天辞职沒有薪水,可第四天辞职了薪水递减了是否不符合要求,并且欠薪一两个月不发,还害怕让我们确保

2020-05-01 00:31:50
律师解答共有6条
  •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四)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 可以向劳动局投诉,要求责令工厂足额支付工资。解除劳动关系后,要证明先前存在劳动关系。
  • 你好,解除劳动关系也可以追讨工资,拖欠工资向劳动部门投诉寻求帮助
  • 单位拖欠员工工资,一般情况下员工都需要和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单位按时支付工资,在协商不一致的情况下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调解,如果调解无效,那么员工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索赔。并且可以主张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支付工资及经济补偿。
  • 可以向劳动局投诉,要求责令工厂足额支付工资。解除劳动关系后,要证明先前存在劳动关系。
  • 你好,解除劳动关系也可以追讨工资,拖欠工资向劳动部门投诉寻求帮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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