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的亲戚在康定成为矿工,在安全事故中死亡! 死亡年龄是43岁,家庭是三男,长子是19岁,次子,三男是未成年,妻子是42岁,父亲是75岁一家全体经营农业。 一切费用加起来赔偿多少好啊,谢谢! 什么?

2020-05-01 02:47: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综上所述,一次死亡4个人为“较大事故”。关于调查处理的规定,请查阅“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里面有详细的规定。
  • 依据法律相关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他人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拒不承担或者其负责人逃匿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本条是关于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他人财产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以及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不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何处理的规定。
    依上述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他人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在安全事故后,事故责任方一般都会积极给赔偿,不过因为大部分人不清楚赔偿,所以通常在协商解决的时候,责任人借此降低赔偿款,导致事故受害人遭受损失。如果说事故责任方不肯赔偿,或是觉得赔偿款太少,或是根本未按照法定的赔偿费用给的,那么就要注意积极走法律途径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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